高等概率论第十讲
记录本校的高等概率论课程笔记,参考教材《测度与概率》。
本讲继续介绍条件期望的性质。
4.条件期望的性质
定理5.4.1
条件期望具有如下性质
(1)证明:首先$\mathbb E[X]$为$\mathcal G$可测,接着$\forall A\in \mathcal G$,
(2)证明:$X$为$\mathcal G$可测,$\mathbb E[Y |\mathcal G]$为$\mathcal G$可测,从而$X\mathbb E[Y |\mathcal G]$为$\mathcal G$可测。我们的目标是证明
如果$X=1_B$,那么
接下来将上述结论推广到非负简单,非负可测,再到一般的情形,从而完成证明。
(3)证明:因为$\mathbb E[X|\mathcal G_1]$为$\mathcal G_1$可测,所以$\mathbb E[X|\mathcal G_1]$为$\mathcal G_2$可测,由(2)可得
接着证明第二个等号。注意到$\mathbb E[X|\mathcal G_1] $为$\mathcal G_1$可测,$\forall A\in \mathcal G_1$,
所以
定理5.4.2
(1)证明:利用
如果
取$a= \frac{|X|}{ (\mathbb E[|X|^p|\mathcal G])^{\frac 1 p} },b=\frac{|Y|}{(\mathbb E[|Y|^q|\mathcal G])^{\frac 1 q} }$,那么
关于$\mathcal G$取条件期望可得
如果
考虑$X+\epsilon ,Y+\epsilon,\epsilon >0$,那么
令$\epsilon \to 0$即可。
(2)证明:因为下凸,所以$\forall x,y$
取$x=X(w),y =\mathbb E[X]$,则
取期望可得
取$x=X(w),y =\mathbb E[X|\mathcal G]$,则
两边取关于$\mathcal G$取条件期望可得
命题
证明:由截口的定义知$h(Y)$是$\sigma(Y)$可测。
为了证明
上式
注意到
定理5.4.3
证明:
推论
证明见习题。
习题
习题1
(课本P193/7.4/2)
(1)证明:首先考虑$X’$为示性函数的情形,假设$X’= 1_A$,那么$\forall B\in \mathcal C$,我们有
最后一步是由条件期望的定义。
由条件期望的线性性可知,$X’$为简单函数时结论也成立。
如果$X’$为非负可测函数,存在简单简单函数$\lbrace X_n’\rbrace \uparrow X’$,利用单调收敛定理可得结论也成立。
如果$X’$为一般可测函数,利用$X’= X^{‘+}-X^{‘-}$可得结论也成立。
(2)证明:取$C’=C$,则
取$X’=1_C $,则
习题2
(课本P193/7.4/3)
(1)证明:$\Rightarrow$:取$m=n+1$即可
$\Leftarrow$:因为$\mathcal F_n \uparrow$,所以
递推可得
(2)证明:
因为$X_n$为$\mathcal F_n$可测,$Y_{n+1}$与$\mathcal F_n$独立,所以
因此
从而$X_n$是鞅
习题3
(课本P193/7.4/5)
该题需增加如下条件
备注:该证明参考老师上课的讲解。
证明:计算截断期望$\mathbb E[(X-Y)^2 1_{\lbrace |X|\le n\rbrace }]$
第二个等号成立需要拆开后的运算有意义,这里证明每一项都有限:
第三个等号用到了题目中的条件。
所以
令$n\to \infty$可
习题4
证明:
而
所以